根据《桂林市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办法(试行)》和《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市政办〔2014〕69号)要求,现将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经开区)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7年,经开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健全组织机构、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为确保政府信息工作顺利推进,经开区成立了以黄锦堂副主任为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政综合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的组织、协调和督查,并确定了一名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经开区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政务公开有关法规和文件精神,增强政务公开的意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把政务公开同日常工作紧密结合,推进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2017年经开区发布了新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根据市人民政府的要求重新制定并发布了《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试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目前经开区对外发布政府信息的载体主要有:桂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新浪广西、今日头条、桂林电视台及桂林日报晚报等。各信息公开网站均运行良好。
二、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文件类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经开区在制发文件时依法依规明确公文的公开属性。确定为主动公开的文件类政府信息应在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部门文件栏目全文公开。
(二)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的时间节点要求,在经开区官网财政信息栏目公开了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情况。对经开区所有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进行了详细公开,确保了“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情况
2017年,经开区严格执行《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试行)》和《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管理办法(试行)》,全年未出现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二)通过政府网站或本单位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
2017年继续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共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经开区门户网站,公开规范性文件126份,财政信息2条、公示公告68条,工作动态111条。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市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情况
2017年,我委每季度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市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有关材料及信息素材,配合市政务服务中心完善了公共场所电子信息查阅平台建设。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经开区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要求。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经开区历年来所有公开的政府信息均不取收费用,也不存在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经开区管委会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经开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存在着不足,主要是:一是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和规范;三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2018年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一步改进:一是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二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等问题,及时、规范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九、2018年工作计划
2018年,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之年,是桂林经开区重振工业雄风关键之年,如何通过政府网站向全市甚至全区全面反映桂林经开区的工作,政府门户网站无疑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信息传播窗口。为此,经开区主要领导特别强调要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的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经开区中心工作,以服务企业为宗旨,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工作,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不断丰富和完善经开区官网的内容和形式,在服务企业中推进服务工作不断深入发展。
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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