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2024-11-25 09:00:00 来源: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作者: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研究决定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重大问题,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改革措施。
(二)提出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战略和政策,组织编制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各专项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拟定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的各项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目录,负责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投融资和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工作。
(四)组织协调开展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设施项目及投资项目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五)负责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管理工作,拟定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计划;筹集、管理和安排使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专项资金。
(六)组织实施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审计调查工作,负责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的监督和运营管理工作。
(七)会同市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永福县、临桂区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对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实行统一收购储备、统一规范管理、统一开发经营。
(八)负责协管自治区和市在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的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派出机构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
(九)在市政府依法确定权限范围内,依照相关法律程序授权或委托行使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等行政管理职权;与市属相关部门、永福县、临桂区做好协调分工,协助管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各项社会和公共管理事务。
(十)受市委和永福县委、临桂区委的委托,负责指导和管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工作。
(十一)负责对市政府授权经营的企业负责人进行考核任命、业绩考评和薪酬管理。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设内设机构6个: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和招商局、建设和城市管理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服务局。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文秘、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行政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及有关决议、决定的催办、督办等工作;负责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开展督查活动的服务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统战、民族宗教事务工作;负责机关党委、园区党建、群团组织工作;负责园区党群服务工作;综合协调桂林经开区各部门及派出机构的有关工作。
二、经济发展和招商局(招商与投资服务办公室、重大项目办公室)
负责拟定桂林经开区发展战略,编制和实施桂林经开区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发展规划;负责牵头研究制定桂林经开区产业政策、筹融资政策等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进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产业项目策划;负责大中小企业的培育管理;负责综合管理桂林经开区商贸、科技发展、知识产权、食品药品监管、质量技术监督等工作;负责监测分析桂林经开区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承担桂林经开区企业服务、对外联络宣传、进出口贸易拓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等工作,处理桂林经开区涉外事务;负责桂林经开区招商引资和投资服务工作;负责拟订桂林经开区招商引资政策,策划组织招商引资活动,协调、管理和服务招商项目,组织参加各类经济技术贸易展览会、洽谈会、交易会等。
三、建设和城市管理局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根据桂林市、永福县和临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授权委托,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包括建设工程施工过程质量监督、安全文明施工监督、工程竣工验收监督等;负责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负责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监督、建设勘察施工监管及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负责园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推进及维护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负责组织编制和申报住房保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和协调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及管理;负责依法履行城市综合治理和推进项目建设及园区社会治安维护和保障工作;负责协助属地政府管理桂林经开区信访维稳、动迁安置、动迁裁决和处理征地拆迁纠纷等工作;负责协调县、区部门解决桂林经开区发展中出现的各类社会事务问题;负责协助属地政府管理桂林经开区便民服务、社会管理、涉农管理等各类社会事务工作;负责桂林经开区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指导辖区范围相关部门和企业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拟订桂林经开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
四、财政局
负责贯彻执行财政、金融工作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组织拟定和实施桂林经开区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负责编制和实施年度财政收支预决算;监督管理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负责桂林经开区项目建设资金的筹集、调度、结算及国有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的投资管理、财务监督、项目投资预决算的审查、核准、桂林经开区国有资产的监督和运营管理工作;负责承担监督检查各部门财务活动工作。
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办公室)
负责制定桂林经开区人才引进和人力资源开发利用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干部队伍建设、考察任免、行政及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绩效考评、表彰奖励、工资待遇、社会保障、人事档案、出国(境)及退休审批、人才交流、智力引进等工作,桂林经开区人才(劳动力)的流动管理和服务以及人才招聘、人事档案管理、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推荐工作;负责协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职业培训、社会保险统筹、劳动监察、劳动争议仲裁等工作。
六、行政审批服务局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桂林市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统一实施受桂林市、永福县、临桂区相关部门授权或委托,在桂林经开区范围内的行政审批、工商登记、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等工作;负责实施桂林经开区管委会指定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依法受理、审查、审批及结果送达工作;负责桂林经开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及相关工作体系、体制机制创新和完善工作;负责进驻桂林经开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各部门窗口的管理、监督和考核工作。